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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拍狼休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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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了该怎么办?(因狗纠纷事例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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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08-3-7 12:17: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枣庄
[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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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楼主| 发表于 2008-3-8 12:01: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台湾
<p>我家高加索將軍在我帶他出去參加狗聚會時也曾擦槍走火過一次</p><p>別人的狗要騎乘他</p><p>他一生氣要咬狗</p><p>結果那狗的主人情急護狗竟用手過去擋</p><p>還好那時是冬天穿很厚的大衣不然一定手骨被咬碎</p><p>不過還是皮開肉綻的血腥畫面很恐怖</p><p>因為大家是朋友.他也知道狗打架不應該用手腳去擋會因雙方殺紅了眼而誤咬</p><p>最後我辦了3桌請他們及大家喝酒公開跟他們道歉</p><p>他們也接受我的道歉</p><p></p>[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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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08-3-10 21:19: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p>看来狗咬人了 只能赔 矛盾只能化解 我也有2次狗咬人经验 </p><p>1,我养的狼狗放出时 邻居一女人怕狗 畏缩尖叫 被咬中屁股 赔礼加赔医疗费用 </p><p>2,另一狼狗方便时 路边一男人走过 乃是一个私营业主&nbsp;也是屁股被咬 不接受送医及医疗费用 要写保证书 保证不发生不良后果 害得我老娘出面 找那人老娘说情 </p><p>狗咬人了 我们只能低头 脸红脖子粗令矛盾深化 对我们不利 现在我的狗基本不敢遛 有遛必牵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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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08-3-13 05:07: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南岸区
<p>打针,赔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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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08-3-13 13:08: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淮安
<p>只有在被害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主人方能免责。</p><p>本案件中,被咬者自己应该有过失,但我认为不至于是重大过失。责任我认为主人承担70%,被咬者自己承担30%责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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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08-3-13 22:21: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p>目前,我国许多省市都相继颁布了有关养犬的规定,郑州还成立了文明养狗联盟。对于动物伤人案件,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从司法实践来看,我们仍需对动物造成的损害与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进一步加以规范,主人必须对饲养的动物实行有效监护,一旦动物给他人造成了损失,主人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严重的还要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同时,对流浪猫狗的管理和饲养也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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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08-3-13 22:35: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新疆伊犁州奎屯
[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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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08-3-16 14:43: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襄阳
法律还是不够细化 所以弹性很大 个人认为 咬人赔钱就是了 真是咬死了 那估计就得法庭拼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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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08-3-24 11:53: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青岛
<p>问题是陪多少?</p><p>三百五百还行&nbsp; 要是狮子大开口 怎么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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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08-4-6 07:35: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青岛
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那才是新闻。原来新闻就是这么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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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08-4-13 11:56: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黑龙江七台河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中国雪獒</i>在2007-10-15 8:15:00的发言:</b><br/>不用管它就好了。告他偷狗。在把价钱说高点。先报案。等警察处理。被咬的人在拿出不想偷狗的证据。你的朋友什么破家的。一个人想去就去。没有门的</div><p><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7"><u>“不用管它就好了”!!!!!!!</u></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3300ff" size="5"><sup><sub>结仇不好,小心以后被人<font color="#ff0000">投毒</font>、打闷棍、<font color="#ff0000">扔燃烧瓶</font> ( 啤酒瓶装汽油盖, 盖插焾 )</sub></sup></font></strong></p><p><font color="#3300ff" size="5"><strong><sup><sub>以和为贵</sub></sup></strong></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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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08-4-13 21:52: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四川南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中国雪獒</i>在2007-10-15 8:15:00的发言:</b><br/>不用管它就好了。告他偷狗。在把价钱说高点。先报案。等警察处理。被咬的人在拿出不想偷狗的证据。你的朋友什么破家的。一个人想去就去。没有门的</div><p>到法院起诉丫的,找个好律师事务所,把钱给律师也不给个小偷还是个偷狗的,状告它准备图谋不轨,支持你.</p>[em05][em05][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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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08-4-17 12:31: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佛山
幸好你朋友养的不是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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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08-4-23 10:53: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商丘
嘿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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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08-4-23 20:43: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陕西汉中
私闯民宅被狗咬,法怒上不负责任。民事上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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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08-4-26 12:28: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荆州
  狗咬人了  肯定要赔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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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08-4-28 21:15: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丽水
如果对方好说,赔点钱也好,妈的,有的人你对他好他越发要骑到你头上,那就只好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权利。我觉的这事不要叫警察,这是民事纠纷,让他直接去法院起诉去,我倒要看看中国法官对这样的事情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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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08-4-29 18:13: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深圳
<p><font face="新宋体" size="2">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啦~是那個人活該私闖民宅。。</font></p>[em02][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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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08-4-30 14:18: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p>从某些意义上说,禁狗令帮了小偷的忙!说得在理啊!~路过也顶上去....................最后大家还是养宠物小型狗得了.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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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楼主| 发表于 2008-5-1 15:55: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台湾
<p></p><p>狗咬鄰居 主人判賠25萬元</p><p>秦姓女「總舖師」以手推車搬運食材,經過樹林柑園住家旁的小巷時,不知是肉香誘狗,還是誤入狗兒地盤,遭老闆住家鄰居林姓老婦飼養的黑色土狗猛咬成傷,兩腳不良於行。板院認為林婦必須為狗兒傷人事件負責,判賠25萬餘元。 </p><p> 九十五年二月間,受託承辦外燴辦桌的秦姓女總舖師,在老闆兒子帶領下以手推車搬運外燴食材,從樹林柑園街二段老闆住家房屋後側下貨後,推著推車準備從兩屋之間的小巷道離開,不料卻遭到隔壁房屋後側的一隻黑色土狗攻擊。 </p><p> 女總舖師表示,這隻黑狗無故對她狂咬,由於啃噬力道強大,她整個人被土狗拖行好一段距離,造成2隻小腿皮下組織及筋膜壞死,臥病達2個多月。 </p><p> 秦女指出,傷後每遇天氣濕冷便筋骨酸痛難耐,現在出門「看到狗就會怕」,因此請求包括30萬元精神撫慰金在內,一共87萬5千餘元的賠償。 </p><p> 遭控養狗傷人的七旬林姓老嫗則表示,她一人獨居,為防宵小闖入才會飼養這隻黑色土狗,由於訓練得宜,狗兒在有外人闖入才會狂吠示警,不會亂來。她並稱,平日狗兒都以鐵鍊綁住,已盡相當管束義務。 </p><p> 事發當天係因秦女無視狗吠進入他家後院,才會遭狗咬傷,她不該為此負賠償責任。 </p><p> 法院審理認為,秦女在搬完第一趟食材後,返回貨車準備將兩桶肉品搬入老闆家中,應無擅自進入林姓老婦住家之情;另法官前往現場勘驗也發現,林姓老婦住家和秦女老闆住處屋後巷道相通,但林婦並未適當限制黑狗<span><span id="iCliCK_SafeGuard"><span id="word0"><span id="iCliCK_SafeGuard"><span id="word0" style="CURSOR: hand; COLOR: #009900; BORDER-BOTTOM: 2px dashed;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活動</span></span></span></span></span>範圍,也沒將狗兒套上口套,未盡照料之責。最後將精神賠償金酌減為20萬元後,判決林姓老婦應賠25萬餘元。 </p><p> 由於林姓老婦不諳法律,判決出爐後沒在期限內提出上訴,導致孤苦無依的她,竟因防身黑狗傷人面臨巨額求償,讓原本就已窮困的生活頓時陷入困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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